| 1. |
發票必須為全家便利商店於活動期間內(97/7/1~97/7/28)開立,且須購買態度紀念罐滿150元。 |
| 2. |
抽獎活動於97/8/6(三)在全家進行抽獎(會請律師做見證並錄影存証,但不對外開放),中獎名單於97/8/13前公布於全家官方網站。 |
| 3. |
所有獎項於公佈後一週內公佈於全家官方網站並寄發中獎通知書給中獎者,中獎者需於97/8/20,以掛號寄回中獎發票 |
| |
(發票做為認證用,恕不歸還)及中獎回函,以便核對中獎資格,逾期或發票遺失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主辦單位不再進行遞補。 |
| 4. |
收到中獎人發票與回函後,主辦單位審核中獎資格後,於97/9/15前統一寄出抽獎贈品。 |
| 5. |
依中國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NT1,000元,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則視同放棄中獎 |
| |
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遞補。 |
| 6. |
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折換現金。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 |
| |
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
| 7.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是而使參加人所寄出或 |
| |
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 8. |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全家便利商店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詳情請洽全家官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