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07/01∼8/11到全家便利商店買即時購遊戲點卡、電子錢、電信行動卡就有機會獲得虛寶、點卡或儲值金(備註),憑發票可再參加3C及遊戲點數抽獎。
*備註:憑全家即時購熱感紙上序號至廠商官網登錄後就有機會獲得虛寶或點數等贈品 各商品贈獎活動方式不同,請參考『活動商品明細』說明
1. 3C獎項及名額
a. ASUS Eee PC 4G(市價:9999元)--名額:10
b. 任天堂Wii遊戲主機(市價:8500元)--名額:10
c. HTC Touch Diamond 3.5G鑽石機(市價:23900 元)--名額:5
2.

遊戲點數獎項及名額

Gash--10000點--名額:3 My Card--10000點--名額:1 辣椒卡--8000點--名額:1
WGS--8000點--名額:1 Ycard--7500點--名額:1 GGC--7000點--名額:1
魔獸包月卡--一年份--名額:1 P卡--5000點--名額:3 戲谷--3000點--名額:1
Game淘--2000點--名額:1 松崗UP卡--1000點--名額:1  

1. 發票必須為全家便利商店於活動期間內(97/7/1~97/8/11)開立,且須內含即時購商品 ( 即時購遊戲點卡、電信儲值卡、電子錢)
2. 抽獎活動於97/8/20(三)在全家進行抽獎(會請律師做見證並錄影存証,但不對外開放),中獎名單於97/8/25(一)前公布於全家官方網站。
3. 所有獎項於公佈後一週內寄發中獎通知書予中獎者。中獎者需於97/9/12(五)前以掛號寄回中獎發票,以便核對中獎資格,逾期視同自動放棄中獎權益,主辦單位不再進行遞補。
4. 收到中獎人發票與回函後,審核中獎資格與包裝贈品須等候7~14個工作日,方寄出抽獎贈品
5.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與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公佈於本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6. 本活動採取電腦隨機抽獎,中獎者須將中獎發票寄回活動小組審核(發票做為認證用,恕不歸還),發票經審核通過後才符合領獎資格;若發票遺失則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發票若經檢查後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中獎資格,不再進行候補。
7. 依所得稅法約定,此獎項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所得總額超過NT20,000元,將代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
8. 依中國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NT1,000元,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資料,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亦不進行候補。 
9. 如因不可抗拒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中獎人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所安排之替代獎品,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
10. 本活動贈品未來之相關修護工作,請中獎者自行負責,全家不提供維修服務。
11. 詳情請洽全家官網:www.family.com.tw